我局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6月27日,我局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高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行政保卫处负责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和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并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行部署。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防汛工作准备情况。房屋基建管理处同志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工作进行部署。

高智同志就夏季防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周密筹划防汛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要结合实际,落实防汛人员和物资,并对防汛物资性能进行检查。要有针对性地组织防汛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第一时间整改消除。要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向所属人员和管辖区域发布预警。要加强应急值守,提前上岗到位,及时启动预案。发生险情,要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各类制度,修订安全管理手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克服厌战心态和懈怠心理,认真细致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要积极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清零”。要认真开展全员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关注疫情形势,按要求及时开展涉疫风险人员排查。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措施要求,按要求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要教育引导所属人员加强自我防控,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