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

“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按照局领导指示,制定了《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2月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视频等报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王国立   电话:83609878

邮箱:jgswzcfgc@tj.gov.cn

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

2020年11月30日

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

“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引导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树牢法治意识,汇聚法治共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市级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和局领导指示,制定《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活动基本情况

11月30日至12月6日,在全局系统举办“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

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重点学习宣传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与本领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七五”普法期间取得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例。

二、活动具体安排

一是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通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引导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强化宪法信仰,增强依宪行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意识。12月4日9:00,局机关在5640会议室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局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局系统有条件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宪法宣誓活动。

二是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温宪法精神,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12月4日局机关宪法宣誓仪式后,机关各党支部随即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局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将“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周”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列入“三会一课”,由党支部书记在活动期间带头领学,深入领会,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增强崇尚法治、敬畏法律、遵规守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是开展全媒体宣传。利用局机关和各局属单位的宣传栏、电子屏、《天津机关事务》杂志和宣传小报,通过宣传挂图、标语、视频和刊载文章等形式,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要内容,开展广泛宣传。加大新媒体技术运用,用好微信、抖音等载体,增强宣传效果。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局属经营单位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普法工作。

三、活动相关要求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宪法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宣传导向。

二是突出宣传活动主题。要突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准确阐释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和精髓要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自觉习惯。

三是强化普法责任落实。要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自觉落实普法责任制,扛起宪法宣传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组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用好现有载体和资源,把握走进机关、贴近基层、贴近干部群众的原则,坚持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学习相结合,确保宣传活动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附:宪法宣誓仪式议程和宣誓誓词

附件:

宪法宣誓仪式议程

共两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二项议程,组织集体宣誓,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泉江同志领誓。

    (注: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誓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