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机关事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经全国机关事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我市3个集体、3名个人作为全国机关事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后勤保障处
天津市西青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职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陈靖(女,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服务运营部七级职员)
李鹏(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行政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文勇(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3605291;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编300046)。
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2022年1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