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抓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和食品安全工作,依据《天津市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实施意见》(津机管发〔2022〕10号)和《市市场监管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23〕6号),对我市部分机关食堂开展反食品浪费评估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定于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现场评估检查,具体时间由评估组与各有关单位沟通确定。
二、人员组成
评估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成。
三、评估内容
按照《天津市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实施意见》《天津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评估打分。
四、评估方式
采取现场评估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评估方式。
五、有关要求
深刻理解和把握反食品浪费工作的政治责任和现实意义,切实落实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引领社会节约风尚的责任,确保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落地。抽查评估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并发布通报,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食堂,要限期完成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管委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被评估单位请于1月24日前将盖章版材料(PDF格式)报送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委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