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精神,我市自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三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共建成节约型机关1460家。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节约型机关的节能制度措施不断完善,节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能源资源消费不断降低,节能典型标杆不断涌现,在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带动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果,按照《国管局关于2024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4〕12号)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开展2024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及已建成单位“回头看”抽查评价。请各区、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按照80%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的工作目标,参照《天津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结合实际开展第四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以不低于5%的比例对所属已建成节约型机关进行“回头看”抽查评价,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分表通过邮箱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1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各区、各市级部门节约型机关创建及“回头看”抽查评价工作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送国家有关部委。经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复核验收后,对达到评价标准的创建单位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对未通过评价的建成单位撤销称号。
附件:天津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