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用力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局机关帮助汽车服务中心落实降税工作侧记
今年3月起,汽车服务中心缴纳增值税的税种调整了,税率由原来的13%降至9%,而且,还在此基础上再抵扣1%-2%,经初步测算,降税后每年可节省资金近50万元。
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到汽车服务中心调研
汽车服务中心是我局所属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承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汽车租赁、相关设备租赁和代办车务服务等任务。该中心汽车租赁平台自2015年建立以来,经营业务最初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实行独立财务核算,设立单独资金帐户专款专用。2018年9月起,根据市财政局征收分局的整改要求,该中心开始按“动产租赁”税种、13%税率缴纳增值税,3年来已缴纳税款350余万元。
在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立足岗位写忠诚”实践活动中,局车辆管理处、干部人事处在分管局领导带领下到汽车服务中心调研时,了解到该中心“缴纳增值税的税种与实际主营业务不匹配、与承担陆路运输业务的同行业单位相比税率较高,导致租车价格高、中心收入低”等问题后,将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并加强与税务、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平区税务局等单位对解决该中心降税相关问题很重视、很支持,着力在弄清情况、找准依据等方面持续用力。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该中心的职能职责得到了调整,实现与主营业务相匹配;和平区税务局为该中心办理了税项增报申请业务,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批复同意其以陆路旅客运输服务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与此同时,该中心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缴纳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基础上,正在筹划降低公务用车租赁价格,推进公务用车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