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天津市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碳达峰目标实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牵头起草《天津市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经市双碳办审批后向全市印发。

《方案》共分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市公共机构碳达峰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5年,我市公共机构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的主要目标;第二至第五部分,分别对提升绿色低碳运行水平、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引领、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等进行了部署安排;第六部分就碳达峰碳中和组织实施中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责任落实等提出要求。

《方案》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的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推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明晰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做好碳达峰工作的良好态势,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