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核发房屋使用凭证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量”工作要求,强化办公用房集中统管、规范使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推动房屋使用凭证核发工作,提升房产管理效能。

加强集中统管,组织局房屋基建管理处和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同制定印发《天津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召开工作动员会、培训会,部署推动房产使用凭证核发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专项工作小组每半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调整工作方案。针对有关使用单位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变更、办公房调整等相对固定的问题,研究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组织设计房产使用凭证打印小程序,方便信息录入和快速出证,提升工作效率。
截止目前,除市级机关垂派机构房产、单位自有房产和宗教类房产等特殊房产外,256处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部核发了房产使用凭证,实现了依法凭证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