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服务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物资管理,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机构“互联网+”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持续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回收服务企业。

一、资格要求

(一)企业注册且符合市场监管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相关资质要求。

为确保回收时效,回收服务企业在京津冀设有经营地,具有及时回收的条件及能力。

)具有专业的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能力拥有较强的运输能力

具有完善的物流回收体系、仓储管理体系,废旧物资回收目录应覆盖公共机构废旧物资的全部品类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良好记录,申报前两个自然年度内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及时响应订单、及时上门收运的能力,配备专门的回收车辆及经过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和回收人员,统一计量工具,具备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奖惩措施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业务的人员,应在本企业签署保密承诺书,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着装,持工作证进入。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选取程序

本次选取程序如下:企业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结果公示—签订协议。

(一)企业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2日。

2.申报方式。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PDF格式电子版)送交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

3.申报材料

①报名申请。承诺的服务范围、服务品类、服务响应订单等情况及公司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②资信状况相关材料。一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二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度1月—12月内连续1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三是信用良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申报材料前一日查询结果);四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规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提供申报材料前一日查询结果),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记录(须作出书面承诺);五是三年内未出现安全、环保、消防事故证明(须属地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六是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提供申报材料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服务配套证明材料。一是封闭式分拣仓储场地(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二是自有产权或者租赁封闭式回收车辆10辆(含)以上(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常运行的车辆产权证或者租赁协议);三是专门的回收服务团队,人员均为企业编制内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6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证明、保密协议书)。

管理规章制度。一是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二是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三是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且内容符合项目服务特点;四是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

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及数据安全管理。一是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二是具有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方案,且能够覆盖全部信息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及应急预案。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并有完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

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质、硬件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初选,并确定实地考察对象名单。

(三)实地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企业,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具体考察时间并进行实地考察

(四)结果公示

选取名单将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如无投诉事项,选取的服务企业与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集中回收服务合同,协议2,同时支付天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系统及订单管理系统(今分类微信小程序)服务费用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要求

服务企业应注重自身品牌化建设,应具备完整的服务方案和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服务。对于公共机构每笔废旧物资回收订单,服务企业必须参与竞价,并保证销售和处置渠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追溯性,不得直接或间接将项目外包,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二)社会责任

服务企业应积极参与天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行动,积极配合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线上及线下各类宣传培训推广活动和公益活动

(三)监督管理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定期对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如发现公共机构或回收服务企业存在违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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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涛;电话:83609877,16622771005电子邮箱:jgswjnc@tj.gov.cn;联系地址: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