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水意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根据水利部等《关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23〕148号)要求,拟在全市公共机构中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现将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27日。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推广普及《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展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先进经验成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学习宣传。各公共机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引领公民践行节约用水责任,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传播公益宣传片。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特别是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大型场馆,利用单位网站和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终端资源,循环播放《携手共护母亲河》《节水中国》等宣传视频。

(三)收集做好优秀案例宣传。收集整理节水管理优秀案例,拍摄短视频,制作案例选编,开展经验交流,利用门户网站、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开展宣传,以优秀节水案例取得的节水实效推动和促进各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

节水宣传周活动鼓励并倡导统一使用全国节水标识、全国节水吉祥物“霖霖”形象,唱响全国节水主题歌曲《节水中国》,认真观看《携手共护母亲河》宣传片。宣传资料电子版,将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tj.gov.cn/)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区、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水宣传周活动,切实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广泛参与、体现特色”的原则,组织实施本区、本系统各项活动,广泛动员所辖、所属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积极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

(三)注重效果,搞好总结。各区、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把节水宣传与做好黄河流域用水统计工作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复核工作结合起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9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节水型单位创建复核情况(各区上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版材料上报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单东峰;电话:83603042;传真:83609757;邮箱:jgswjnc@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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