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机关事务职责职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保障服务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

一是持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局党组书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题讲授专题法治课;持续抓紧学习重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权威辅助读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属各级党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开展深入学习。

二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2022年以来,局党组会议上传达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审议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贯彻落实我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落实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等,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三是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阐释解读。用好局门户网站“普法宣传”专栏,转载多篇权威理论文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法典为专题,开展多次座谈、研讨和法律解读。结合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谋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开展了一次专题授课。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设2022年法治建设网络专题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法律知识闭卷考试。

(二)坚定落实法治督察整改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结合自身职责,按照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以真抓实改的坚定决心,严细快实的务实作风,举一反三抓好自身检视。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传达部署、建立整改机制,并对整改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局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结合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精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落实整改措施上,按照“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要求,建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督查指导、扎实抓好整改”机制,局领导带队深入局属单位实地推动整改,指导解决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底,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按计划完成。

(三)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职能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2022年,局党组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2022年工作要点,发布了《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坚持依法决策,局党组成员及时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局《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做好局行政决策项目建议的前置审核,充分发挥内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的审核监督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2022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开源节流“过紧日子”,将着力点放在加强集中统一管理上,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效能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严格资金管理,有序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不断加强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抓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扎实开展闲置房产盘活。高标准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设施建设任务,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成效明显,高质量完成大型活动车辆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多批次重要政务接待服务和重大会议活动保障。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稳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做好我市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等工作。抓实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守住安全稳定的底线。

三是系统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转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全年分别以疫情防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过程民主等为主题开展了12次党支部法治专题学习。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月”和“宪法宣传周”为重要节点,在全局系统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设了2022年度国家安全教育网络专题班和法治建设网络专题班,开展国家安全法知识竞答、“国家安全日知识问卷”“国家安全日主题征文”等活动;选取优秀庭审案例开展旁听庭审,开展民法典普法作品展播及理论知识答题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开展专题培训。年内,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抽取局系统人员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考法,检验普法成效。

四是持续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核的相关工作要求,对需要提请局党组审议并需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的事项,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决策参考。以合同管理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程序文件和实体内容审核,确保每一项决策依法依规落实。及时修订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局《个性学法清单》,并编制个性题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提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落实《天津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局权责清单并予以信息公开。持续推动《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落实,逐年进行任务分解,制定2022年重点工作台账,明确落实举措及检验成果。

五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逐项对标对表抓好落实落地,在合同审核、合法合规性审核等具体工作中,严格履行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审核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内部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依法科学决策等事项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和在涉法涉诉工作中的专业保障作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法律工作队伍的培训,组织法务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机关“八五”普法培训班、全市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组织新入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与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动、同步检查。抓实抓深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举办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对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伟大变革进行了解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与有关政府部门联合制发了公车、公房、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文件。有力有效开展业务指导,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实施意见》 ,开展了《大型活动车辆服务保障规范》《公务用车平台建设规范》《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技术规范》《公共机构节水评价技术规范》《机关食堂厉行节约评估规范》等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化与标准化融合互动纵深发展。严格落实述法工作要求,组织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区分不同述法主体,明确述法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局系统“三合一”综合述职测评会议进行现场述法,切实推动在全局范围内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转化不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形式不够多样,多采用会议学习、网络培训等常规方式,组织实地参观见学、案例教学不经常;在实践应用上,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在平时工作中,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具体工作实践做得不够,对如何最大限度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普法工作开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普法工作内容不够丰富,对机关事务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力度还不够;在抓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过程中,对如何更好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做得不充分;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浓厚普法氛围上,结合局属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分众化的普法工作还缺乏有效抓手。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主动性还不够。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在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问题解决的思路不够开阔。从法治层面观察问题、分析情况、化解矛盾的主动作为还不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还需要进一步发掘。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力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中,持续深入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研究阐释工作,多研究解决改进机关事务工作中的现实紧迫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按照中央和我市“一规划两纲要”要求,结合市十二次党代会“全面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制定各项落实举措,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步和成果实效。

二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提升普法工作质效。丰富普法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将理论性强、专业晦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用口语化的表述,与代表性的案例结合起来,让大家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让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坚持每月制定一个法治建设学习专题的法治宣传模式,紧密结合机关事务领域的法治实践,持续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

三是着眼服务保障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方向,加强“五公”职能管理,提高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时修订我局权责清单并予以信息公开,制定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四是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及管理监督。充分发挥法律工作队伍的法律保障体系作用,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探索开展法务工作季度交流座谈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联动性;做好公职律师的培养、管理、教育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局属单位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的主体作用、内部法律顾问的基础作用和外聘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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