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加强全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天津市全域创建精神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按照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坚持全系统创建,全局上下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统筹推进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坚持全员参与,注重开展群众性实践活动、注重与服务保障工作相结合、注重与单位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为推动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夯实精神文明创建的思想基础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政治引领、精神旗帜、行动遵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转化为全局上下精神文明创建的思想基础和内生动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政治理论武装,要以理论上的坚定、政治上的清醒、行动上的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全局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的政治思想保证。(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基层党组织)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充分激发全局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热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内容,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拓展。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际,抓实宣传宣讲、每周精读和个人自学,充分挖掘用好局属和平宾馆“润园”红色资源,进一步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干部职工明理、增信、崇德、力行,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和强党性、转作风、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坚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立足岗位写忠诚”实践活动,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充分激发全员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热情,以个人精神文明素养的提升、单位精神文明程度的提升,促进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的提高。(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基层党组织)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强化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做好举旗帜、悟思想、铸灵魂的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切实发挥局网站等新媒体以及《天津机关事务》《工作动态》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突出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汲取精神力量”活动,大力宣扬全国及局系统劳模集体、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崇高品德,把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宣传好,发挥好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基层党组织)
(二)坚持全系统创建、全员参与,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创建文明机关。牢固树立“三年创建期、年年是关键”的理念,巩固文明机关创建成果,以“归零”心态打好“保牌”之战。增强政治机关意识,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级机关处长大会精神、全市“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决治庸治懒治无为,着力破除“三官”“三盛”及“三观”问题,以务实的作风、担当作为的勇气、干事创业的劲头,走在前、做表率,展现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广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低碳环保、绿色出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低碳环保出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光盘行动”“垃圾分类、机关先行”“卫生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多途径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自觉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努力为全市公共机构文明创建活动做示范。(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机关纪委、办公室、接待处、车辆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处、行政保卫处、市机关后勤事务服务中心)
2.创建文明基层单位。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局属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组织开展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主题的技能竞赛、岗位比武活动,营造“人人争当工匠”的浓厚氛围。组织举办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和文明服务水平。承担政务接待和会议服务任务的单位,要树立处处体现政治要求的理念,坚持把政治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首要标准,强化“窗口”意识,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文明窗口”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政务接待和会议服务的全过程。承担后勤服务保障职责的单位,要提升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提倡微笑服务、礼貌用语、规范操作、热情服务、细致保障,以“严、快、细、实、精”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保证党政机关高效、有序、安全运转。承担车辆保障任务的单位,要开展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扎实开展增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培训,在全市大型活动车辆保障中,体现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生产经营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要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企业文化建设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经营效益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抓实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全面素质。落实职工工资保障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市直机关幼儿园按照“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程”要求,深化文明园所创建,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育人轨道,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幼教品牌和示范园所建设,开展“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三尺讲台无杂音,立足岗位树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小朋友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讲述红色故事、唱响红色歌曲、当好红色传人”主题活动,激励教职员工牢记初心使命、恪守职业操守,为幼儿“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祖国培育社会主义接班人。(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管理处、行政保卫处和各基层党组织)
3.人人争做精神文明践行者。扎实推进《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贯工作,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推动文明清廉过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法治观念、文明素养和服务水平。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工青妇通过开展“五一劳动奖章”、市级劳模、“三八”红旗手、文明家庭和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推动全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党组织)
(三)坚持全方位创建,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
1.强化法治观念,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举办法治理论讲座,用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应知应会要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强化法治意识,营造法治工作环境,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出台我局《合同管理规定》,建立更加完备的合同管理体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基层党组织)
2.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作为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身边人。针对工作中“把关不严、把关不到位”等问题,以精神文明建设促作风纪律整顿,坚决扫除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拦路虎”。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制定《党员日常行为负面清单》,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营造崇尚实干、勇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局工会、各基层党组织)
3.抓好标准化宣贯,提升服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实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会议服务等21项天津市地方标准宣贯和天宾服务中心会议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在专业能力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中增设标准化考试考核内容,在公务接待、公共资产管理、公房管理、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将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并形成标准规范坚持下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财务处、房屋基建管理处、接待处、车辆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处、综合处、各基层党组织)
4.抓实志愿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天津市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工作办法(试行)》,持续开展社区轮值工作。与共建单位河西区马场街德才里社区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开展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参与社区事务,做好社区工作,保证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工作质量。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积极培育志愿文化,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干部职工的认同和支持率≥90%,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积极参加“百万志愿者服务群众大行动”主题系列志愿活动,宣传好学习好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和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六个一批”先进典型,将和平宾馆“润园”作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阵地,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定期到“润园”开展义务宣讲活动,在全局系统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党组织)
5.坚持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将安全无事故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护技能。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加强消防安保、车辆运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排查检查,抓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前的安全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措施要求,确保机关大院和服务保障领域安全。强化保密和网络安全意识,制定《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规定》《涉密光盘管理规定》《网络和新媒体管理规定》,开展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下发明白纸、签订承诺书。强化信息发布审查把关,建立健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复制、借阅管理台账,定期开展保密和网络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行政保卫处、办公室、车辆管理处、各基层党组织)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党组要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贯彻落实<天津市全域创建精神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局党组和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抓好创建工作;各工作组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具体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组织推动、任务落实。全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局党组的《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实际,明确任务,细化内容,突出亮点,抓好落实。
2.坚持统筹兼顾、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立足岗位写忠诚”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基层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机关事务各项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相结合,做到全局创建、全员参与、统筹推进、整体提升。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等党群组织的重要作用,构建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共创共建的工作机制,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3.注重舆论引导、示范带动、取得实效。加强文明创建主题宣传和舆论引导,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广泛开展全国和我市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学习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感染和带动身边干部职工提振士气、鼓舞干劲,积极踊跃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立足本职、苦干实干、忠诚敬业、创先争优,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机关事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