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对我市部分机关食堂开展反食品浪费评估和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意义
旨在进一步落实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抓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和食品安全工作,发挥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每年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确保每三年实现全市机关食堂评估全覆盖。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国管局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11号)、《天津市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实施意见》(津机管发〔2022〕10号)、《市市场监管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23〕6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分五个部分。一是时间安排,明确第一季度开展现场评估检查。二是人员组成,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评估组。三是明确评估内容。四是明确评估方式。五是明确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