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强化协调调度,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业务领域强化落实、具体指导。坚持并完善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重点督办、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发布和审核流程,加强规范引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制度基础。
(二)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内容审核、功能完善工作。加强局政务网站内容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无误。完善信息发布联审机制,把好信息发布关口。完成了局官方网站IPv6双栈备案和数字安全证书改造工作。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和板块内容,确保法定要素齐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确保内容完整、表述严谨、格式统一。
(三)加强主动公开,深化政民互动。2022年在专题专栏原有6个栏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嘱托 踔厉奋进”、“深学笃用 天津行动”等3个栏目,累计发布信息912条,总访问量近6万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要求,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规划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内容。健全完善政务咨询服务体系,优化问题办理流程,网民留言全部按时予以回复,政民互动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四)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监督保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教育培训,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稳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素质水平。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监督机制,促进信息制作、报审、形成、发布、使用等全生命周期责任落实,将各处室、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督查重点,开展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的专业指导和广大网民的监督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基层单位业务相关人员理论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加强;三是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不够完善。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平台建设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集中力量重点在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抓好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紧盯薄弱环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统筹运用文稿、数据、图解图表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信息的传播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