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评选活动的通知》解读
政策原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4年—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评选对象有哪些?

答: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评先对象包括天津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

二、参加水效领跑者评选的公共机构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不良的事件,无违法行为记录。2.应为相关部门认定的节水型单位,按照同类可比原则,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3.评价指标自评总得分应当不低于90分。4.两年内未受到相关部门浪费用水处罚。

三、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是否有有效期?有效期多久?

答:有,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四、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评选有哪些流程?

答:水效领跑者评选流程主要有四个阶段。一是材料申报,各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各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联合发展改革部门和节水主管部门对所属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二是审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根据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查、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遴选出6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三是公示推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对初步遴选出的6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推荐上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参评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四是发布,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对各省、直辖市推荐的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审核,择优遴选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名单。

五、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申报材料包括哪些?

答: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单位基本信息表2.单位水效分析报告;3.单位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