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机关事务、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各市级机关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经申报、复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友谊路30号集中办公区等50家公共机构(办公区)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为期3年,自名单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区机关事务、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各市级机关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充分认识其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和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天津中的重要作用,主动融入和服务市委、市政府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与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津机管发〔2022〕20号)要求,以示范单位为载体,进一步健全示范机制,做好宣传推介,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各示范单位效能,引领带动更多公共机构、社会单位、社区家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全域工作整体提升。
附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名单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名单
1.友谊路30号集中办公区
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5.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6.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7.天津市司法局
8.天津市财政局
9.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10.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11.天津市审计局
12.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13.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14.天津大学
15.天津理工大学
16.天津美术学院
17.天津农学院
18.天津职业大学
19.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天津市人民医院
21.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2.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
23.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4.天津市和平区万全小学
25.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26.天津市第八中学
27.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8.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党校
29.天津市河西医院
30.南开大学附属中学
3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32.天津市第七十八中学
33.天津市红桥区第九幼儿园
34.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35.天津市东丽区丽泽小学
36.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
37.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党校
38.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第二小学
39.天津市津南医院
40.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幼儿园
41.天津市北辰医院
42.天津市武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43.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广贤路小学
44.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一小学
45.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华康街道办事处
46.天津市宝坻区景苑幼儿园
47.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
48.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49.天津市蓟州区公乐小学
50.天津市蓟州区公乐幼儿园